第二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
時 間:中華民國98年6月2日 晚上6時30分—10時
地 點: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四段85號(台大學生活動中心)
會中達成多像重要決議,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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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議案一】 |
金廈參訪團規劃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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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說 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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兩岸互動頻繁,小三通模式拉近了交通距離,因協會理事多有參與金門事務運作,故規劃此一行程,以為今年重要活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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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決 議】 |
1. 由林翠雲理事負責籌辦此計畫。 2. 預計時間:98年八月上旬舉辦,五天四夜或四天三夜行程。 3. 預計拜訪:金門縣政府、金門酒廠、重要對應單位、廈門大學、廈門大潤發、百腦匯等重要台資企業兩家,及金門廈門之重要景點遊覽。 4. 預計人數:25—30人 5. 建議:勿採用參訪團這名稱,以彰顯多元色彩的方式命名。 6. 本案宜盡快將細節安排好公佈,以利招團作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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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議案二】 |
年度工作計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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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說 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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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第二屆第一次會員大會所通過之計畫大綱,予以補實今年各項施實計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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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決 議】 |
1. 七月份:舉辦活動,可戶外或演講類 2. 八月份:金廈參訪團,參閱議案一 3. 十月份:國內企業參訪,一日行程 4. 十二月份:大會活動規劃 5. 公家機構標案:預計今年以達成一項為指標,目的在爭取機構各類型標案,以促使本會會員有機會參與計畫推動,無論對本會知名度及營收面,都將有直接助益。 6. 目前理事長已有一件案子在審查中,若順利得標,屆時再召開會議討論工作細節。 7. 也請各理監事留意是否有相關標案機會。 8. 企業內訓專案:此部分尚未有具體內容,寄望於會內所有成員有任何需企業教育訓練、專案規劃或輔導者,皆可向秘書處提出。將藉由會員專業知識與經驗,組成相關團隊執行專案。 ※會中談到讀書會、單車活動、慶生會等項目,也都會在各項認養計畫中納入考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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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議案三】 |
工作計畫分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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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說 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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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由林翠雲理事提議,將一整年活動按時程,分別由各理事認養,負責規劃相關事宜,再與秘書處配合舉辦。原本即有之各項委員會依然存在,不衝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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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決 議】 |
1. 七月份:由李火田理事負責 2. 八月份:由林翠雲理事負責 3. 十月份:由李金雪理事負責 4. 十二月份:由羅基偉理事與林獻堂理事負責,秘書處協助執行
依據說明,各項活動由理事認養,,秘書處為配合舉辦,且依當天決議,因大會活動規模較大,故由兩位理事負責,秘書處協助執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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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議案四】 |
理監事費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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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說 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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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阮文玲監事所提議,建議所有理監事能繳交理監事費用,作為理監事會議支各項開銷之用,經林翠雲理事提出每年繳交一定金額之方式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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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決 議】 |
1. 自今年起,每年理監事繳交固定費用,因今年將過一半,通過以台幣五千元,繳至會計黃月珠。 2. 爾後關於理監事會議或相關事務之支出部分,皆由本項費用動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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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議案五】 |
秘書處通信費用補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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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說 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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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阮文玲監事所提議,建議每月補助秘書長行動電信費500元,其他秘書處工作人員則視舉辦活動當月酌予補助25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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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決 議】 |
通過上述建議案,並自本月起實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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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議案六】 |
協會網站或部落格建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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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說 明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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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阮文玲監事所提議,建議可設置協會官網,或部落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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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決 議】 |
1. 因部落格原本即有設置,當初共同作者為林獻堂及楊毓錫,現只需將其整理後再推出便可。 2. 而官網,因本會性質單純,且網站設置,事實上將與部落格重疊,部落格亦可涵蓋網站功能,應不需要另再設立,待日後有需求可再討論建立。 |
特別事項:
1.阮文玲監事,捐贈5,000元(另繳理監事費用5,000元)予協會,特此感謝。
2.請各理監事按議案四決議之理監事費用部分,直接繳交給會計黃月珠處。
3.請各理監事按議案一至三所決議,就活動時間及內容提前規劃,以利後續的推動執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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